检方回应“小伙自称制止侵害被拘”:规定期限内已作不予逮捕决定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9年02月19日 11:19

2月18日,自称“制止侵害反被刑拘”的赵宇,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19日上午,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赵宇被拘留后,该院确曾接到公安机关开具的提请批准逮捕书,但已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而当事人赵宇也于1月被释放。

此前,赵宇称,2018年12月26日深夜,他在家中陪妻子待产,听到一名女邻居呼喊“强奸、救命”,下楼查看见一男子正在对其施暴,感觉“那个女孩快被掐死了”,便上前制止暴行。在此过程中,为脱离施暴者的钳制,他踩了被撂倒在地的对方一脚,致其内脏受损。由于该男子报案,赵宇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拘留14天。

另一当事人,即赵宇口中的“施暴者”则否认了“强奸”情节。他表示,当晚曾与该名女子喝酒、唱歌,后来在她家门前起了冲突,被赶来的赵宇“踢爆大肠”。经勘验,已达二级伤残,花了5万多元才康复。

2月19日上午,福州市公安局方面也告诉南都记者,相关工作人员在获悉此事后便介入了解,将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编辑:何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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