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我省2020年艺体类专业考试招生政策有4大变化!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总体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的具体规定,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川府发〔2016)20号)的要求,四川省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针对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制定以下改进意见:
一、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招生拆分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从2020年起,我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科门类“13艺术学”的一级学科“1304美术学类”和“1305设计学类”拆分为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进行招生,并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层次继续按美术与设计类合并招生所有报考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的考生,均需参加全省统一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考试科目继续设置为素描、色彩、速写。
二、逐步提高有关艺术类别的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按逐年提高的要求,根据当年考生的专业统考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各高校在川招生本科各类专业招生计划确定,2022年起严格按教育部(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的规定确定。
三、调整录音艺术专业统考的考试办法
录音艺术专业考试内容调整为: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20分;②器乐演奏(面试)80分;③和声知识(笔试)100分;④歌曲创作(笔试)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四、改进书法学考试内容设置
进一步规范考试内容设置,取消在“书法创作”科目考试中要求考生书写“四川考书”落款文字的统一规定,具体要求在当年试题中明确。
看度记者:王久鹏
责任编辑:赵雨蕊
值班主任:何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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