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放过!教育部回应“中小学繁体字识读教育”

来源:看度新闻 2019年12月09日 15:37

教育一直都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最近一则《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便在网上引发了热议。

近日,教育部就《关于在全国中小学进行繁体字识读教育的提案》进行了公开答复。

教育部官网截图

答复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自古以来汉字由繁趋简的发展演变趋势显著

关于简化汉字“因简害义”“有损汉字的艺术美和规律性,不利于文化传承”的问题,教育部介绍,自古以来,汉字由繁趋简的发展演变趋势十分显著

现行简化字即是遵循约定俗成的原则,通过搜集、整理、筛选千百年来在民间通行的简体字,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简化字体并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后确定的,具有历史继承性、体系性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从汉字形体构成的规律看,形声构字是主要的构字方法,如果仅从会意字方向去理解汉字,就背离了汉字构形事实。

文字并不完全等同于文化

此外,文字并不完全等同于文化,文字是记录、传递文化信息的工具,中华文化的大量信息是通过汉字记录下来的。要读懂这些信息,首先要能读懂汉字记录的各个历史时期的汉语书面语,但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汉语发生了很大变化,认识繁体字的人不经过专门的古汉语、古代文化知识等的学习、培训,也一样读不懂古典诗文,不能了解中华传统文化、知晓中国文化的由来。同样,现在古典诗文都已经有简化字版,如果不经过专门训练,也一样读不懂。

教育部另称,据国家11个部委(局)组织的“中国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对全国阅读繁体字书报困难程度调查的数据显示,阅读繁体字书报“基本没有困难”和“有些困难但凭猜测能读懂大概意思”的比例占58.69%;“困难很多”的比例占41.31%,多集中在西部省份。这表明,多数人基本能够认读繁体字

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会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

教育部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学校教学应依法使用规范汉字但在中小学经典阅读和书法教育中,会涉及繁体字教育有关内容

这个提案着实让许多学生和老师、家长都捏了一把汗,纷纷表示:求放过!大多数网友都认为,繁体字可以认知、选修,但没必要作为必修。

小编认为,繁体字虽是中华传统文化不可缺失的部分,但继续与发扬中华传统文化,不是全盘传承下去,而应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汉字的进化过程中,繁体字之所以被“简化字”所取代,定然有其原因。正如教育部发文所说,文字不等同于文化,仅是识读繁体字,不一定就能传承千百年来积淀的传统文化。识读繁体字可以作为中小学生的兴趣课或选修课,向学生适当传授,在丰富学生学习生活的同时弘扬传统文化,但若将其作为必修课,似乎是给原本学习任务就很重的孩子们“雪上加霜”了呀。(文字综合自人民日报)

编辑:孙慧雯

责任编辑:赵雨蕊

值班主任: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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