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交警发布两案例 用事实证明“头盔一戴 安全无碍”

来源:看度新闻 2020年06月03日 10:50

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

看度记者从攀枝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20年5月19日上午8时许,毛某驾驶两轮摩托车从攀枝花市西区河门口方向往格里坪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格里坪广场路段时,同向行驶的由李某驾驶的电瓶三轮车突然往左转弯,致使毛某避让不及,两车发生碰撞,毛某由于惯性往前飞出并头部着地发生前空翻,再被摔出七八米远。由于毛某佩戴了安全头盔,在此次事故中仅有轻微擦伤,连眼镜都毫发无损,李某也仅是轻微擦伤。此次事故中,二人承担同等责任。

2020年5月25日07时许,余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攀枝花市东区隆庆路行驶至攀枝花大道密地桥南路段“T”型交叉口左转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蒋某某驾驶的川DT0992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余某某受惯性冲击,当场从车上呈后仰姿势摔倒,后脑勺着地,所幸余某某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经送医诊断余某某仅手肘软组织挫伤,没有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后果。

2020年5月25日下午,交警三大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余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路口左转弯时,未按规定避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8条第1项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蒋某某驾驶的川DT0992号小型轿车途经路口时未按规定提前减速,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1项之规定,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安全头盔可有效保护我们的头部,当骑乘者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时,安全头盔的外壳可以扩散冲击力,有效避免头骨开裂;头部受到碰撞,即使没有出现外伤口,脑组织也可能因此受到伤害,戴安全头盔内部可吸收撞击力,从而减轻对脑组织的伤害程度。

安全头盔“戴和不戴”的区别,是生与死的区别。攀枝花交警提醒各位骑乘者出行戴好头盔,安全一路相随。

看度记者:丰海

编辑:陈静

版面编辑:何佳昕

责任编辑: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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