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带货”需谨慎 成都海关旅检渠道首次截获冰鲜鲭鱼

来源:看度新闻 2019年05月13日 15:38

5月12日,成都双流机场海关旅检现场在监管KA886次航班(中国香港—成都)时,从一名台湾旅客的行李物品中截获两条冰鲜鲭鱼和部分鱼肉,净重1.6千克。这是成都海关在旅检渠道首次截获未经加工处理的冰鲜鲭鱼。

“天气炎热,这两条鱼甚至还没有去除内脏就被携带入境,打开时已经有点异味了。”查验关员谈到查验细节时这样说道。

查获冰鲜鲭鱼现场 图据成都海关

据了解,携带冰鲜鲭鱼的旅客在双流工作,这些鲭鱼是从台北购买来自己食用的。由于鲭鱼等冰鲜水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的禁止携带进境物品,且该旅客未向海关申报,无法提供有效的检疫证明,海关关员依法开具截留凭证,对该批冰鲜鲭鱼进行截留处置。

被查获截留的冰鲜鲭鱼 图据成都海关

据悉,水生动物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物品,未经检疫的极有可能携带病原生物,造成疫病传入,而且未经妥善处理保存的产品腐败变质后还可能引起食源性疾病。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入境前应充分了解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携带禁止进境物品入境。

看度记者:李多思

编辑:王迎

实习编辑:叶升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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