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活垃圾管理进入“强制”时代

来源:看度新闻 2019年06月25日 17:17

6月25日,成都市城管委起草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条例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条例全文共10章76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清扫及分类收集、转运、分类处置、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目前正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条例,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

武侯区心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唐黎告诉记者,玻璃是可以回收的,因为它可以再融,融完以后再制成玻璃容器;厨余垃圾就有我们平常吃的动物骨头、鱼的内脏、还有菜梗菜叶;有害垃圾有废旧电池,还有电子产品;其他垃圾就包括有宠物粪、烟头等等。

条例分条款提出了分类投放要求,对大件废弃物投放进行了规范,还规定禁止将餐厨垃圾、有害垃圾混入其他类别的生活垃圾进行投放。条例指出,未履行分类投放责任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条例,成都市拟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住宅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机构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机构为管理责任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唐黎说:“管理责任人强化责任以后,他就应该有义务把整个小区的垃圾分类做好。我觉得现在把这个纳入到管理条例或者法则,是一个非常好的举措。”

关于源头减量,条例指出成都市将鼓励快递企业、电子商务企业在成都市开展经营活动时,使用电子运单和可循环使用包装箱、环保胶带等包装,并运用计价优惠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环保包装;倡导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在经营活动中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同时条例提到成都市将探索采用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积分制、智能回收平台、监测评价等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探索实行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制度,选聘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全过程监督。

看度记者:李宇

编辑: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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