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丨成都市发布促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赶紧收藏!

来源:看度新闻 2019年12月09日 23:12

软件是发展信息技术的核心、维护网络信息安全的关键、支撑新经济的基础。成都是全国首批中西部唯一的“中国软件名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软件产业)是成都市的支柱产业,是助推“成都制造”向“成都智造”演进的重要力量,对加快成都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为促进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引育更多软件人才。12月9日,“蓉贝”软件人才百千万引育计划启动大会在成都召开,围绕成都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成都推出了系列政策措施。

打造一流人才队伍

支持软件人才创(置)业。实施“蓉贝”软件人才“百千万”引育计划,建立“蓉贝”软件人才库,每年分别评聘“蓉贝”行业领军者、“蓉贝”技术领衔人、“蓉贝”资深工程师约10名、100名、1000名,根据其对成都的贡献程度给予支持,并签订协议。对在软件行业具有突出影响力且对成都市软件产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暂未满足“蓉贝”行业领军者条件的,经区(市)县遴选并推荐,按相关程序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可聘任为“蓉贝”后备行业领军者,可参照“蓉贝”技术领衔人档次给予支持,可在下一次优先聘任“蓉贝”行业领军者对评聘的“蓉贝”行业领军者,依据协议,可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分5年支付)或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10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评聘当年在“程序员之家”为其提供一套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的人才(商品)住房(5年内免租使用,5年后可按照有关政策办理产权)并奖励一辆价值约50万元的小型汽车。对评聘的“蓉贝”技术领衔人,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75%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并在评聘当年奖励一辆价值约50万元的小型汽车。对评聘的“蓉贝”资深工程师,依据协议,自评聘之年起每年参照其个人上一年度对成都的贡献程度按50%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支持优秀软件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经遴选评定,可对其在新兴技术领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金资助

成都交子公园 唐蕾摄

打造软件人才基地。在规划布局范围的产业功能区及园区、企业、实训(实习)机构以及在蓉高校、职业(技工)院校开展“中国软件名城人才基地”评估,打造一批新型软件学院、软件新工科基地、软件实训(实习)基地,对在蓉高校、职业(技工)院校调整学科(专业)设置符合成都软件产业发展需求的,给予最高2000万元补贴;对在蓉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与在蓉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对在蓉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与在蓉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合作建设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校、企、园等多方合作开展规模超过50人、培训周期为半年(含)以上的人才定制培训项目,可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贴,全市每年不超过10个项目。

引育龙头骨干企业

加强软件企业招引。对符合规划重点领域、在蓉落地注册的软件企业,其在注册后2年内即实现对成都的贡献程度超过500万元、1000万元的,可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

提升产业竞争实力。积极支持软件企业争取承担国家重大专项(工程)项目,按照其实际获得国家财政资助金总额15%的比例,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实施效果评估合格者,可按项目进度的50%、75%、100%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获列国家部委级软件服务类示范项目的企业,且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合格者,可按其项目投入10%的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天府大道南段  杜川华摄

培育“首版次”软件。加大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力度,对经认定的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按其研发支出、销售合同执行金额10%的比例,对研制企业、应用单位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非政府投资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项目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参照项目总投入15%的比例,可按项目进度的50%、75%、100%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符合政府采购首购规定条件的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政府信息化项目可按规定采购;对符合订购规定条件的成都市“首版次”软件产品,可依法采取招标投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软件企业,按认定后研发投入新增部分5%的比例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非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软件企业,属规模以上者,按其研发投入新增部分3%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属规模以下者,按其研发投入新增部分5%的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软件企业,按其入库后研发投入新增部分10%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

成都春熙路 何淑芳摄

支持开展标准研制。对牵头/主导制定并完成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软件企业,可分别一次性给予60万元、40万元、25万元、10万元补助;对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可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DCMM)、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等国家标准体系认证评估的单位,可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支持设立软件产业投资基金,对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软件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其中对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软件企业奖励50万元,对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的软件企业奖励25万元。对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软件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软件企业,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软件企业,按募集资金净额的1%的比例给予不超过350万元奖励。对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的软件上市公司,按融资额的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开展并购交易的软件上市公司,按实际交易额的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创建知名软件园区

支持争创示范基地。对新获得“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授牌的国家级软件类基地(园区)运营主体,且基地软件业务收入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可按照其收入规模万分之一的比例,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鼓励建设示范园区。对获批创建市级“中国软件名城示范区”的区(市)县,在创建期内实现年度新增软件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且主要集聚区不超过3个、至少一个集聚区收入规模不低于50亿元的,可按照其软件产业主要集聚区软件业务收入总规模万分之一的比例,一次性给予相应运营单位最高500万元奖励;之后连续年度新增软件业务收入过100亿元者,可继续奖励。

保障产业用房用地。中心城区和产业功能区内的软件企业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或增加原厂房层数,对新增的工业厂房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成都江滩公园 李玲摄

提供更优服务保障

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落实“非禁即入”,破除市场准入的各种不合理门槛和限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保障企业公平参与竞争,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推行便利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诉求处理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提升企业注册登记、注销工作便利度,禁止设置障碍限制行为;禁止各种刁难、限制企业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追责问责。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软件企业进行著作权登记,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指导,提高软件登记效率,推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全面落实税收优惠。充分利用税务企业号、纳税人学校等途径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支持和帮助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政策。

打造公共技术平台。鼓励本市企业,购买经过认定的平台化服务化软件企业,提供的软件服务。可按服务商提供给客户的服务合同第1年度实际执行总金额4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对绩效评估优秀的服务商,可按第2年度实际执行总金额30%的比例、第3年度实际执行总金额15%的比例,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

支持举办展会大赛。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展览机构、国际性组织、国家级行业协会(商会)等在蓉举办软件行业国际性/国家级会议、展览、大赛等活动,通过绩效评估,按照活动规模分别给予总额不超过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资金补贴。

编辑:祝金萍

责任编辑:赵雨蕊

值班主任: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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