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成都市开展危化品违法运输行为整治

来源:锦观新闻 2020年04月03日 17:27

日前,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颁布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期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下发《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执法监管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区)市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总队相关直属大队从即日起在成都市范围内全面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执法监管和执法工作,重点打击无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行为,并强化行业内教育引导,规范危险化学品托运、承运、车辆运输等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违规行为,配合属地应急、公安、经信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点击】

2020年3月11日11时许,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锦城大道巡查时,发现路边有数辆大型货车围着一台“园林绿化车”停靠,似乎在排队等候加水,执法人员上前检查发现,车牌号为川A6S4H1的“园林绿化车”疑似与其中一辆货车的油箱有管道连接,当事驾驶员解释正在帮货车水箱加水,鉴于现场弥漫着刺鼻的柴油味,执法人员现场对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证实这台“园林绿化车”通过管道正在给旁边的大货车油箱加装柴油,遂责成当事驾驶员立即停止输油、中止双方交易,并展开进一步调查。

在进一步调查中查实,这台外观喷绘有“园林绿化”字样的当事车辆,是驾驶员高某私人出资购买的普通货运车辆,虽然外形喷涂与日常所见的园林绿化用车一致,但并不属于任何一家园林绿化单位,在查获该车时,车厢里装载的也并非绿化用水,而是600升柴油,车上私自加装了专用的油枪及电子油表,却没有配备任何相应的消防安全设备。

经查,当事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驾驶员高某也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涉嫌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将涉事车辆暂扣处理。

擅自改装车辆已属违法行为,而案例中查获的改装“加油车”,还涉嫌未取得无危险品运输资质从事危险品运输,不仅严重违法而且安全隐患极大,加之“加油车”的驾驶员往往法律意识淡薄,对危化品的危害性无知,车上也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设备,有时甚至边抽烟边给车辆加油,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完全算得上是一枚“流动炸弹”,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提醒各位“有心”的驾驶员,切莫为了眼前利益置生命安全于不顾。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为爱车加油不要贪便宜图方便,纵容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加油请一定前往正规加油站。

编辑:朱书婉

版面编辑:陈静

责任编辑: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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