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国际机场拍了拍你:在我周围,千万别干这些事

来源:成都东部新区 2020年07月21日 11:03

天府国际机场是成都东部新区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关键支撑,事关四川长远发展的百年大计,是具有重大意义的战略性工程。为给天府国际机场创造一个安全、适航的运行环境,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机场运行安全,全体居民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民用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为落实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禁止东部新区三岔街道、草池街道、石板凳街道、养马街道、石盘街道、贾家街道、丹景街道、玉成街道、董家埂镇、福田街道、芦葭镇、海螺镇、武庙镇、高明镇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向空中排放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2.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3.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4.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高大植物;

5.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6.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飞艇、滑翔机、滑翔伞等飞行活动;

7.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8.禁止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9.禁止在距离航路两侧边界各30公里以内的地带修建对空射击的靶场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

10.禁止在民用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两端各1公里延长线、两侧各1公里的范围内修建露天垃圾堆放场或者填埋场。

11.禁止存放金属堆积物;

12.禁止从事掘土、采砂、采石等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13.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无线电台(站)和其他仪器、装置,不得对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使用产生干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信鸽活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和其他物体;

2.禁止在成都市辖区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的城市建成区以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饲养家禽家畜、食用鸽;

3.禁止在中心城区、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的住宅楼阳台、窗台、观景台、公共通道(楼梯、走廊)等影响公共环境的地方搭建鸽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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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艺璇

版面编辑:何佳昕

责任编辑:谢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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