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来源:成都市妇联 2016年12月27日 21:00

12月27日,记者自省政府网站获悉,日前,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56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我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政府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四川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

四川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统筹协调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贯彻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民政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大法工委、省网信办、省综治办、省委农工委、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统计局、省扶贫移民局、省法制办、省国税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工商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省关工委等30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民政厅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相关新闻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