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选取2015年度产业专项资金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各备选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成都市商务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15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申报指南>的通知》(成商务发[2015]70号)文规定,我委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2015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2015年成都市服务外包发展资金拟支持项目进行拨付前专项审计(按支持方向共分为5各项目包)。我委依据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政府性审计、会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暂行管理办法》(成财会〔2012〕7号),通过市财政局网络系统,随机抽取了20家备选会计师事务所(每个项目包各4家)。目前我委依据成财会〔2012〕7号文件的规定拟在备选会计师事务所中通过比选每个项目包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共计5家)承担对应项目包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主要审计内容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拟支持项目是否符合《成都市商务委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15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申报指南>的通知》(成商务发[2015]70号)、《2015年成都市服务外包发展项目支持资金实施方案》(成商务发〔2015〕73号)相关规定条件进行复核。相关文件详见附件1.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拟支持项目相关财务数据(如投资额、销售收入、支出费用等)进行审计。
(三)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实施方案》对拟支持项目是否应当支持、支持金额提出审计意见出具正式专项审计报告。
具体项目详见附件2。
二、比选方式三、最高限价
(一)2015年度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拨付前审计-扩大消费专项资金最高限价5.9万元。
(二)2015年度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拨付前审计-“走出去”发展资金最高限价4.5万元。
(三)2015年度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拨付前审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资金最高限价11.8万元。
(四)2015年度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竞争立项部分)拨付前审计-农村处项目最高限价6.6万元。
(五)2015年度成都市服务外包发展资金拨付前审计最高限价5.4万元。
各会计师事务所报价不得超过上述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放弃比选。
四、需要提交材料
比选材料一式三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参加比选会计师事务所需出具的材料”。比选材料密封后报送至成都市蜀锦路68号市政府第四办公区C座710室,成都市商务委财务处。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6日上午12︰00。
五、其他事项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竞聘项目以财政会计网系统分配为准,不得调整。
(二)各项比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印证材料应完整;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时报送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报材料我委将按保密及档案管理规定予以保管或销毁,不再退回。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鹏文生萍成都市商务局财务处
联系电话:6188369761886328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zip
成都市商务委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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