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成都市交委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02月23日 12:00

中共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20日至7月24日,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二巡察组对市交委进行了巡察。9月23日,巡察组向市交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交委党组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坚决果断的措施全面抓好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 针对“主体责任方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委主要领导及班子其他成员对照《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带头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压实压紧廉政建设。2015年,委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9次,党组中心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19次,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16次。三是加强考核检查。强化和完善日常检查评估,每季度定期开展检查,年底进行考核、评估并通报。四是持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成都市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导则》,实现业务工作与风险防控相融合,强化岗位廉政防控。五是进一步加大自我监督力度。成立了委机关纪委,力求在推进党风建设、强化监督、严明党的纪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六是加大对内部处室的巡察力度。成立由监察室、机关纪委和财务处组成的巡察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

2. 针对“监督责任方面: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没有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部分信访线索查办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对行政执法、“三重一大”等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再梳理,设立监察点,建立岗位与职权对应的监控数据链,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及时整改。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4份,整改问题7个。二是建立和完善了电话、网络、信访“三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强化信访跟踪督办,在基层增设问题举报信箱12个,定期开展信访举报信息分析。2015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24件、办结24件,立案1件、办结1件。三是聚焦主业,切实落实三转。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完善了干部学习培训、信访受理、案件查办等10余项制度。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 针对“个别基层单位涉嫌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上级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准确把握政策界线。二是认真执行每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有关单位收支进行轮流审计(每2年轮换1次)的规定,并将审计情况向委党组报告。三是完成对委办公室、各事业单位2015年1-9月的财务收支情况的全面检查,并在委党组会上进行了通报。

2. 针对“个别单位不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约定”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招标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制订印发了《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合同文件审查、依法签订、备案、履约管理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三是督促各区(市)县和有关项目业主对交通项目建设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

3. 针对“个别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针对委质监站现有的专项检测设备的维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成都市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及市财政批复的采购计划选择了设备维护单位。此项工作已于2015年6月底完成,同时完成了设备及维护工作的交接。二是坚持制度管理。严格执行《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制度》《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发放管理办法》,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三是严格核算检查。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正确核算资产。四是开展清查盘点。2015年9月下旬,组织开展了一次对重要处室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即时整改。

4. 针对“党组对直属事业单位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考核,制定了工作方案,启动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工作。二是开展执法重点岗位轮岗。完成了对轮岗制度的修订工作,制定了轮岗工作方案,预计2016年上半年轮岗人员到岗工作。三是加大对交通行政执法政风行风的监督力度。2015年,我委执法总队续聘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代表等5名行风监督员,坚持每季度专人走访、收集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处理和回复。

(三)“四风”问题方面

1. 针对“庸懒散浮拖问题在个别机关处室和部分直属事业单位依然突出。部分客运站非法营运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干部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制定了《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持续深化“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定期通报情况,严格落实考勤及请休假制度,继续做好指纹打卡考勤管理。二是即知即改,在巡察期间迅速展开为期3个月的中心城区汽车客运站周边汽车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巩固成效,继续开展强化集中整治工作。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心城区汽车客运站周边汽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的通知》,在2015年11月继续开展为期1个月的强化集中整治。

2. 针对“个别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个别领导干部缺乏耐心、作风粗暴”的问题。一是严格坚持制度。委领导不断优化工作计划,加强对分管处室调研座谈,主动创造更多与工作人员交心谈心机会。二是主动接受监督。严肃认真组织好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委党组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门纳谏,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三是加强调查研究。2015年,委领导开展各类调研活动78次,形成了6个层面13项调研成果。积极开展“走基层”活动,2015年,开展各级走访慰问70次,开展座谈会55场。

3. 针对“个别领导缺乏担当”的问题。一是强化检查。严格落实《市交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深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方案》,开展对机关处室、事业单位2015年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二是领导带头。建立并坚持委领导每周工作情况通报公示制度。三是加大督办。全面加大对重要目标、省市领导批示件、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力度,进行全程跟踪。2015年,共办理各类督办事项108件。四是开展督查。制定了《2015年市交委重大目标任务督查工作方案》,对重大目标任务按月进行常态化考评。五是加强考核。进一步完善工作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和考核办法。

4. 针对“经费报销不规范,存在未附开支明细等”的问题。一是开展财务大检查。2015年10月,对全委2015年1-9月的财务进行了全面检查。二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和会议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报销相关规定,单位领导加强对工作事项的审查,财务人员加强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完整性审查。

(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针对“干部交流力度不够”的问题。一是严格制度规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委党组《关于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二是加强基层历练。制定下发了《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做好选派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干部到基层历练工作的通知》,做好“墩苗补齐计划”。

2. 针对“机关抽调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比例过大”的问题。一是严格干部职数、编制及定岗定责管理,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借(聘)用人员的办理程序,实行归口管理。

3. 针对“下属事业单位未认真落实 ‘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问题。立即启动对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考核。从2016年起对事业单位开展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五)选人用人方面

1. 针对“部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严格选拔程序。坚持研究人事工作全程序纪实记录制度,对干部选拔有关事项实行全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继续坚持发扬好党组会议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保障参会各领导讨论发言时间。三是全面准确规范记录。采取“利用一套设备、两人同时记录、三人补充完善”的措施。

2. 针对“选拔任用干部方式不统一”的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委党组成员学习了省委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多次召集相关人员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以及市委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精神,制定我委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

3. 针对“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对我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进行了清查整理,收集各项档案缺失资料1000余份,发出查阅调函200余份。二是持续开展好干部档案规范化管理。对干部档案信息记载不一致的情况进行组织认定,收集补充完善干部所缺材料,组织全委干部填写2015年版干部履历书。

(六)组织纪律方面

1. 针对“重大事项酝酿、讨论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组织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了修订并印发实施,以确保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和完善委党组、委主任办公会议决策机制。

2. 针对“部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问题。一是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采取重点抽查、随机抽查的方式,委托市委组织部对27名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二是委托市委组织部对3名机关处级非领导职务选拔对象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抽查,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三是对未如实填报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对2名干部暂停后备干部调研和暂停提拔使用、对2名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

3. 针对“预算资金年末结转及结余数额大,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一是加快项目推进。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力度。二是加快规划编制。争取项目早落地、早实施、资金早下达,编制完成了《成都市2016年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表》,并报市政府审定。三是严格预算编制。按照财政部门时间安排及要求,有序推进我委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4. 针对“应上缴而未缴存量资金较大”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要求,做到每批计划都报委党组审议后,与市财政联合下达。二是注重制度建设,与市财政局联合完成了《成都市市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初稿)编制工作。

5. 针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主动根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我委资金管理的需要,及时优化了会计核算方式,实现了会计核算规范、高效。

6. 针对“对新老问题从政策层面研究不够,没有很好发挥市委市政府参谋助手作用”的问题。一是全面总结。汇编印发了《2012-2014成都交通运输调研文集》。二是加强调研。形成了6个层面13项调研成果。完成了《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2025年规划》的编制,《成都市十三五交通专项扶贫规划》已形成基本框架。三是加快研究。《成都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已形成初稿,在征求意见、召开专家咨询会的基础上,将按期报市政府审批。

二、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委党组不断强化党建意识,坚决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把从严治党工作抓紧、抓实、抓细;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担当作为,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强化日常教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长远,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范。

(三)坚持力度不减,严格落实持续整改工作措施。一是实行台帐管理。建立台帐,每月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梳理,对完成的工作进行销号。二是明确责任管理。对扶植整改的项目,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处室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对汽车客运站周边汽车非法营运行为等“疑难杂症”开展专项整治,以坚决的态度维护交通运输秩序,促进整改落实。四是强化督促检查。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委党组将始终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和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整改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相关新闻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