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交委 2016年05月27日 15:00

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相关处室,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成都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蓉城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成安办〔2016〕25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川交安委〔2016〕2号)精神,我委决定在2016年6月1日至30日及其前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厅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过系列宣传教训活动,普及安全法制,传播安全知识,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提供扎实的保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打造本质安全,共享平安交通。

三、主要内容

(一)“领导谈安全”。委领导将在成都安全杂志撰写安全生产署名文章。各区(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相关业务处室主要领导要结合地域(领域)特点和安全特征,论本质安全、话平安交通。

(二)“行业说安全”。一是各地、各单位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组织宣讲团等形式,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典型案例和防范措施等内容,面向基层一线开展培训教育。二是利用车站(渡口、码头)和营运车辆(船舶),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和可变情报板等载体,加大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力度。三是通过报刊、网站、微信和展板等媒介,开设专版专栏和专家访谈,以及组织开展现场交流会等形式,介绍“平安交通6+1”成果、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做法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广泛开展交流和互动。

(三)“一线讲安全”。一是各地、各单位要选择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或宣传展板,通过警示教育展览、专题研讨和媒体展映等形式,对基层一线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进行暗查暗访,曝光一批典型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坚持重点监控名单、“黑名单”和曝光制度,6月底前,要对今年以来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一线操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四)“专项促安全”。一是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市交委制定的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开展隐患排查,逐项抓好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二是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汛期特点,开展多方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应急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交委将在2016年5月底6月初组织公路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三是通过“双随机”、曝光平台、“随手拍”等形式,创新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行动,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拍照后及时上传至安全科普网邮箱(aqkpw@qq.com)。四是在广场、车站、施工现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社区、学校,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行动;市交委将在2016年6月16日参加市政府安办主办的“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五是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提供示范借鉴,市交委将择优推荐企业申报市级优秀案例评选。六是深入挖掘我市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基层一线安全操作手、安全管理者、安全监管者的典型事迹,进一步弘扬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者的敬业奉献高尚品格,激发先进典型引领行业安全风气、提升安全意识的正能量,营造全行业关注安全、崇尚安全、学习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市交委将在2016年6月举办“安全操作手、安全管理者、安全监管者”典型事迹报告会。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交委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委安委办具体承担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安排,务求工作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充分利用车站、公交、地铁、出租车、市管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大力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全行业形成强大声势。

(三)加强跟综指导和总结考核。各地、各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检查督导制度,建立联络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和检查指导,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市交委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内容,请各地、各单位及时报送活动方案、动态信息和总结;2016年5月30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每周三下午17时前报送动态信息和图片,6月30日前报送总结,活动特色视频资料一并报送。材料报送情况作为考评依据,主要领导在主流媒体上发表安全署名文章作为加分项目。

联系人:市交委安监处董非凡,电话:61887353,电子邮箱:71578131@qq.com

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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