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6年01月22日 18:00

近期,新津县委、县政府按照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全县深化改革有关部署,围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系,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实施方案》,坚持转变职能,推进多元治理;坚持分类培育,实现因需发展;坚持规范发展,发挥公益作用,不断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促进了各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明确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可直接申请登记;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城乡社区社会组织,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直接服务于城乡社区、村组的公益服务型社会组织可先在镇乡(街道)登记备案;引入竞争机制,可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小类标准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允许同一行业按产业链各个环节、经营方式和服务类型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取消行业协会商会“一业一会”等限制,允许成立跨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明确脱钩主体和范围、主要内容、实施步骤、配套机制等,制定相关实施细则,逐步实现政社“脱钩”。

二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建设。制定《新津县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根据社会需求和社会建设需要编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购买形式、采购管理和绩效评价等,同时,制定《新津县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实现评估等级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资质挂钩。

三是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支持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平台、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社会组织信息沟通平台、志愿者及专业社工培养服务平台、公共服务项目库、社会组织信息库、社工、志愿者数据库、社会组织专家库,确保对全县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全覆盖。

四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压实县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党建工作职责,指导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及时建立党组织,实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在全县孵化培育基地有效覆盖;指导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组织自律建设监督体系,健全防治“小金库”、乱培训、乱收费、乱评比等长效机制,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和服务承诺机制,倡导社会组织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着力提升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完善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人才为支撑的“三社互动”机制,引进“三社互动”活动试点,力争三年完成20个“三社互动”实务项目;支持社会组织整合社区资源、培训骨干,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和服务;在全县行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各打造1—2个示范型社会组织品牌;建立政府、社会监管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社会组织每年按要求参加年检,严格依法惩处和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对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成效显著的社区社会组织给予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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