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烈士纪念馆史料和实物征集公告

来源:成都市民政局 2015年09月17日 18:00
摘要:成都市烈士纪念馆于2010年正式开馆,是保护红色文物、展示烈士事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传统教育的公益性机构。具有收藏、展示、教育、研究等基本功能。

成都市烈士纪念馆于2010年正式开馆,是保护红色文物、展示烈士事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开展传统教育的公益性机构。具有收藏、展示、教育、研究等基本功能。

为更加全面地展示成都近现代革命斗争史,充分体现各时期英烈的英雄事迹,成都市烈士纪念馆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各个时期革命史料和实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主要反映辛亥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创立与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即1911年至今的具有史料价值的与成都革命烈士相关的资料、物件,包含原件和复印件。

1.实物器具:包括烈士生前用过及各个革命时期的枪支、武器、刀、矛、衣物等;

2.文献:包括先烈手迹、钤印、图片、相片;政府档案、各个时期的出版书籍刊物、政令、证章;有关烈士内容的书法、绘画、纪念品等;

3.遗物:烈士遗物,如专著、手稿、手迹、笔砚、印章、生活用具等;

4.证物:烈士生前的物件,如:入党申请书、各类荣誉证书、奖章、退伍证等。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无偿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其合法所有的藏品无偿捐赠给成都市烈士纪念馆。烈士纪念馆将向捐赠者致谢并给予捐赠凭证。在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对于捐赠价值较高藏品,烈士纪念馆将颁发收藏证书。

2.收购:单位或个人将其合法所有的藏品所有权转让给本馆,烈士纪念馆将请专家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和价格评估,对符合入藏标准的藏品双方议定价格后予以收购。

3.寄存、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收藏者欲自行保存原件的,本馆将代管代展,双方签订保管协议,所有权不变。或采取复制和仿制展出,原件安全归还。

三、征集时间

2015年9月-2016年5月

四、成都市烈士纪念馆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大安桥村6组295号,邮编:610000

联系人:姚女士028-85936660

成都市烈士陵园管理服务中心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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