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成都市文广新局 2015年09月07日 12:00
摘要: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推动文化立法工作,建立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9月6日,文化部牵头在京召开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会,正式启动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推动文化立法工作,建立各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9月6日,文化部牵头在京召开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会,正式启动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中国文化部部长、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领导小组组长雒树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郭庆平,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张志勇等出席会议并发言。文化部部长助理、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刘玉珠主持会议。

雒树刚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趋势日益明显。当前,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既是落实中央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文化产业发展不仅需要规划政策指引,更需要通过法律方式保驾护航,加快制定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已经成为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

雒树刚表示,当前,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工作面临极为有利的机遇。第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发展已成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既是精神家园,因为文化是整个中华民族的命脉和根本;文化又是创新源泉,因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源于文化。第二,文化产业发展的理念思路日趋成熟。第三,文化产业立法工作任务更加明确。第四,文化经济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发展的经济政策出台力度之大、政策之密集、产生效果之明显都是前所未有的,这为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支撑。第五,立法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较为充分。但是,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仍然面临不少困难与问题,都有待于在促进法研究起草过程中予以回答和解决。

对于文化产业促进法的起草工作,雒树刚提出六点具体要求:一要坚持正确导向,体现中国特色。要把握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二要充分发挥起草工作机制作用。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任务重,涉及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各方合力。三要立足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抓住基本问题,确立有限目标。四要回答和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文化产业促进法是文化产业基本法,要在文化产业涉及的重大问题方面有所突破。五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六是学习借鉴国内外已有的立法经验。

会上,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吴江波介绍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起草工作机制成员单位由文化部、中宣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12个部门组成。同时,为按质量、按进度完成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任务,将成立专家咨询组,为法律起草提供理论研究支撑和咨询服务,确保促进法内容科学、合法合规、符合实际。

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参与起草工作的设想和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也对起草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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