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来源: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道 2016年06月29日 13:01
办证指南
项目名称 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窗口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受理对象 辖区个体工商户、企业
承诺时限 10个工作日(批注:经现场核查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在承诺时限内发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现场给予整改意见书,整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
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对原件);
2、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经营场地租房协议及房产证复印件(无房屋产权证需提供:①购房合同复印件;②预售房许可证③);
4、变更事项相关材料;
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门牌号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核对原件);变更主体业态或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设施设备布局平面图或实景照片(不小于4寸,画面清晰可见)、操作流程等文件;变更经营场所(含以贮存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注销原许可证,重新申请办理;外设仓库地址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管辖地许可机关和仓库所在地许可机关备案并承诺符合食品贮存条件;
备注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门牌号发生变更可现场办结,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2、变更主体业态或经营项目的,由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进行现场验收;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变更《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
3、以上材料应用A4纸(布局图纸尺寸除外)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变更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核对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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