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女孩网上平台充值 花光爷爷近20000积蓄

来源: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2019年08月26日 14:31
摘要:内江一名10岁女孩平时用爷爷的手机学习,8月21日在网上充值了近两万元,并删除了短信和消费记录。她的妈妈想要把钱要回,在网易和抖音平台上咨询了客服,但是还没有解决。类似情况也发生在一名15岁男孩的身上,他花了七万七千多元购买游戏装备。记者咨询了律师,他表示,根据《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下的小孩)的消费行为是无效合同,原则上可以追回款项,但是需要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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