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招生,川师附属第一中学等被成都市教育局查处、通报

来源:四川教育在线 2020年07月16日 15:05
摘要:又到招生季节,很多家长、学生在为选择学校忙碌。学校中难免有规范的、不规范的鱼龙混杂。最近,成都市教育局对天府新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一中学、武侯区领川外国语学校等违规招生作出处罚和通报,具体通报情况如下:

又到招生季节,很多家长、学生在为选择学校而忙碌。学校中难免有规范的、不规范的鱼龙混杂。最近,成都市教育局对天府新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一中学、武侯区领川外国语学校等违规招生作出处罚和通报,具体通报情况如下:

成都天府新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一中学 超计划招生
据悉,该校2019年初一实际招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违反《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有关“规范招生入学”的规定。成都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对该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了查处。

武侯区领川外国语学校 未取得办学资质提前招生
2019年,该校在办学资质办理过程中,违规提前开展招生宣传并招生,其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均未报武侯区教育局审核备案,造成学生学籍无法及时注册,扰乱招生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武侯区教育局对该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了查处。

龙泉驿区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实验中学 违规代收学费
据了解,2019年5月20日至7月23日,该校擅自接受乐至博骏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为乐至博骏公学学校(师一班)代收52名学生学费共计174.72万元,违反《成都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有关“民办学校收费主体为学校,必须由学校自行收取。不得委托其它机构或个人收取”等规定。龙泉驿区教育局对该校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

彭州市博骏学校 违规提前招生和违规承诺
2018年,该校在办学资质办理过程中,以“博骏公学”的名义违规提前开展招生宣传并招生,其招生信息、招生简章均未报彭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2018年9月,该校及其举办者违规向学生家长出具书面承诺,允诺学生在小学毕业时可“直升”到博骏教育集团师大一中锦江校区、龙泉驿校区、麓山校区,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有关“批准筹设的民办学校,在筹设期间不得招生”、《广告法》有关“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及当年省市招生入学政策文件等规定,引发部分学生家长于2020年4月底到省市集访。彭州市教育局对该校违规招生和违规承诺等行为进行了查处。

蒲江中学实验学校 违规招收非起始年级学生
据悉,经市教育局督导开学工作发现,2019年,该校违规招收非起始年级(小学6年级)学生,违反《成都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工作的通知》《2019年成都市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十禁止”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禁止招收非起始年级学生”等规定。蒲江县教育局对该校违规招生行为进行了查处。

新津为明学校 违规开展招生及分班宣传
该校在2019年小学一年级、小升初招生宣传中,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以及其他自媒体宣传小学开设实验班、双语班、索斯兰课程班,初中开设双语科创班、双语艺体班、索斯兰课程班、珠峰班、三优实验班,违反《义务教育法》“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分设或者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等规定。新津区教育局对该校违规招生宣传行为进行了查处。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实验中学 滥用简称误导学生及家长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实验中学(位于锦江区),该校在宣传中滥用简称“师大一中”,误导学生及家长。同时,未经锦江区教育局审核备案,擅自宣传“面向全国拟招收18个初一教学班”。上述行为均违反《四川省民办学校招生章程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招生章程的内容须真实、准确、合法,表述清晰、规范,不得误导考生或引发歧义”“民办学校招生章程未经审批部门审核备案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等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外国语学校 违反国家义务教育开设课程规定
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外国语学校(位于青羊区),该校在宣传中声称“单设国际课程中心:开展 2+1 中美、中加、中澳、中英、中日国际课程”,违反国家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禁止开设国际课程”等规定。

成都树德中学博瑞实验学校 擅自设置报考条件
成都树德中学博瑞实验学校(位于郫都区),该校在宣传中宣称“学校由树德中学直接进行教育教学管理”,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其与树德中学的协议约定,容误导学生及家长。同时,未经郫都区教育局审核备案,擅自设置“报考条件: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身心健康、适应能力强、学业水平优秀的学生”,违反《义务教育法》及有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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