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第一课”迷你课堂112:出境游返程,海关政策你要懂!(三)应税商品

2015年12月03日 15:01
摘要: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提醒您:趁出境旅游购买物品,一定要注意:限额、自用、数量合理。根据海关有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




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提醒您:

趁出境旅游购买物品,一定要注意:限额、自用、数量合理。

根据海关有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另外,根据规定,有20种商品不予免税,分别是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等。

手机属20种不予免税商品之一,入境要缴10%的税。如果您携带的手机数量超出了合理自用的范畴,就要办理货物报关手续。对于涉及走私等情节比较为严重的,海关会对物品进行罚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