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第一课”迷你课堂113:出境游返程,海关政策你要懂!(四)免税商品

2015年12月03日 15:03
摘要: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提醒您:根据海关有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




成都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提醒您:

根据海关有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在中国关境外的国家和地区的免税店购买的免税商品,所免的是其物品进入你所购买国家或地区的关税,并没有免进入中国关境内的关税。因此,你购买的东西若超过免税额度,一样要征税。

一般情况下,化妆品的税率为50%。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规定,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购物发票或收据的,根据实际成交价格计算税费。其他的以《完税价格表》上的价格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