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篇】 【作为果粉,在爱疯新款手机发布之后,米可可的心思就活络了,在意外得知小桉表姐圣诞假期会回国度假的消息之后,她开始琢磨,如何才能让表姐顺理成章给自己带一台新手机……】 小桉:嘿!米可可,发什么呆呢? 米可可:啊!吓我一跳! 小桉:在想什么呢,这么用心 米可可:在算帐,爱疯X,美国买比中国便宜多少 小桉:你要换手机? 米可可:对啊,我那个手机刚好触屏失灵了,维修店说是主板的问题,修起来不便宜,我想说我的手机已经用了三年了,也差不多了 小桉:三年是可以换了,不算败家…… 米可可:你也支持我换?那……(语气带着的笑意)你能不能去联系下你表姐,圣诞假期从美国回来的时候给我带一个?我刚用自己不算很好的数学功力算了一下,美国买比国内便宜好多呢 小桉:啊?搞了半天是要卖我的人情啊? 米可可:拜托拜托嘛! 小桉:可是……我也想让她带一个的 米可可:哈哈哈哈哈,那不就更棒了!一个也是带,两个也是带,不过……你的手机不是才用了一年不到吗?真败家! 小桉:你管我!这个不是问题!问题是,带多了,会不会出问题啊? 成都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严老师上线了: 米可可、小桉,让朋友帮忙携带手机回国,可一定要慎重哦!依照规定,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视为货物。就算是合理数量,手机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之一,是不能免税的,这样算下来,可不一定比在国内买便宜。 迷你课堂出行小锦囊: 手机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之一,是不能免税的,所以即使只携带或者邮递1台,同时也是需要依法纳税的。 个人邮递回国的邮包也是有规定限值的,超过规定限值需要按照货物报关或者退运。由于手机属于单件不可分割物品,所以只能邮递1台,并且邮包内不能再放置其他物品。 个人携带、邮递超过规定限值,不属于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物品”,则会被认定为“货物”,进口货物则需要有进出口资质的企业向海关报关。 总的来说,手机属于应税产品,旅客携带购买的iPhone入境时应向海关申报并交15%的关税。因此,有意海外购买苹果手机的消费者还需“精打细算”一番,从有的国家或地区购买iPhone在交税之后,可能还不如国行便宜。 对于未主动申报的旅客,以及小幅超量携带的旅客,海关将视情节依法做出暂不予放行、补缴税款等处置。对于超带较多的旅客,甚至采取伪装、藏匿等方式的,无论是否以赚取差价或带工费等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都属于企图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可能涉嫌走私,一经发现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