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第一课 第四季迷你课堂022:幻想当代购一夜暴富?米可可,你差点儿又上当受骗啦!
【国外代购篇】
【旁白:一向懒散的米可可最近可能走了“狗屎运”,公司公派到美国进修一年的名额,竟然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落在了她头上。出国之后,学渣米可可一如既往的不想认真学习,反而动起了一些“歪脑筋”......】
(电话拨号声......)
米可可:小桉!小桉!你睡了吗?
小桉:(睡眼惺忪的声音)大小姐,您有何贵干?我这边已经凌晨三点了,我不睡觉还能干啥!?
米可可:(兴奋)我有重要研究成果给你分享!
小桉:哟~看来你在学习上终于开窍啦~
米可可:我这种学渣学什么习啊!最近呢,我认识了几个超级有钱的新朋友,我在仔细研究了他们的生活之后,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我要!当!一!名!代!购!
小桉:什么鬼?你不好好利用出国进修的机会认真学习,当什么代购啊?
米可可:你这个土老帽,在白花花的银子面前,学习算什么啊?我的新朋友LINDA、MARY、ALICE都是“钻石级”的代购,月收入十多万呢!
小桉:慢着,代购就代购,“钻石级”是什么意思?
米可可:我正想跟你解释呢。昨天,LINDA告诉我,让我从“青铜级“代购做起,先代购点小东西,积累一下人气。然后,我就能进化成“白银级”代购了,卖点衣服啊,鞋子啊。只赚不赔,等着数钱!
小桉:我怎么越听越不对了呢.....让我猜猜,LINDA是不是还要让你交保证金啊?
米可可:哇,你太聪明了啊!你怎么知道啊?LINDA让我先交两万,等我进化成了“白银级”,再补交一万就可以了。
小桉:哎......不是我聪明,明明是你鬼迷心窍啦!这种行为可是游走在违法的边缘啊!
成都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严老师上线了
米可可,你可真是不让人省心啊!近年来,海外代购对于大家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啦~一些出国留学、经常出入境或者有亲戚朋友在海外的人,从最初的人情代购,慢慢地形成规模变为主业,做起了职业代购。然而,因为代购是以营利为目的,属于工作的一种,一些中国公民从事代购的行为,与其签证类型不符,一旦被查处,轻则罚款,重则遣返甚至会面临牢狱之灾!部分营销方式中,比如米可可这次遇到的LINDA等人,还存在拉下线、圈人头、收取代理费等现象,这样的行为有可能涉及传销,千万不要头脑发热,触犯了相关法律条例!
迷你课堂出行小锦囊: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电子商务法》通过1个多月以来,代购“大军”显得有点慌,但其实,代购也在《电子商务法》保护范围内哦!《电子商务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那么问题来了,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需要履行什么义务呢?首先,代购必须进行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其次,必须依法纳税!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所以,身在国外的你一定要依法依规从事“海外代购”,远离不当经营带来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