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外男教师被举报与学生有不正当关系!校方回应:停课 启动调查

来源:看度新闻 2021年11月23日 23:32

11月23日,一则“上外男教师隐瞒已婚事实发展不正当关系”的话题被网友反复提及,而话题的源头来自一则微信公众号。该文章以一个女生自白的形式,讲述了自己被已婚已育男教师欺骗感情的始末。女生表示,目前已将相关情况反映到学校。随后,涉事教师所在的体育教学部表示,相关情况“不接受采访,不予奉告”。23日下午,“上海外国语大学”官方账号发布公告:收到举报,停课调查。

千字自白,道出事件始末

6月9日,严骕以教师的身份添加李柔为好友,此后多次与其聊天,并多次约其出门游玩。

6月21日,李柔与严骕同去酒吧,并一起回到严骕公寓,此处李柔提到,“那时我以为我们已经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了”。

10月17日,李柔意外得知严骕已结婚生子。而在二人此前聊天记录中,李柔曾询问严骕是否有女朋友,对方回答为“无”。

10月18日,李柔就此事求证严骕,对方回应,“在遇见之前都有自己的经历,彼此了解不如还是做朋友。”

11月15日,李柔向上海外国语大学体育教学部发送举报邮件,但接到了自己学院的面谈通知。11月21日,李柔以邮件形式联系党政教师工作部,11月22日晚得到学校回复,“你的诉求我们已经了解。请你相信,如经查你所述的问题属实,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上海外国语大学教职工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对涉事教师严肃惩处和通报。目前,你所能提供的证据材料对于学校能够给出的处理方案非常重要。”

学外语的朋友都知道,上外一直是外国语类的顶级院校,无论是在校生还是毕业生都会以上外为荣,这里面的大学生也都非常优秀,女生比较多。

在这样的外语类顶级院校,发生一些爱情故事太正常不过了,即便是师生恋也未必会被千夫所指,但前提一定是双方都是单身,否则就是不正当关系,这是首先必须要明确的道理。那如何定义“不正当男女关系”?

什么是“不正当男女关系”?

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认定方式是看双方是否存在着法律所规定的合规法律的规定关系,对于这种关系法律是不予以保护的,甚至是有可能会触犯到刑法当中所规定的重婚罪名。

一、不正当男女关系如何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容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内依法予以解除。

婚姻法明令禁止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的行为,当事人如果请求法院解除此种同居关系,法院应当予以受理,而且应当依法解除同居关系。对于男女双方都没有配偶的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如果当事人起诉只是要求解除双方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以受理。如果当事人对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和子女抚养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法律关系,法院应当予以受理,而且应当平等保护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

女生举报严某的理由是,隐瞒已婚已育事实和自己发生不正当关系,并且还存在对其他女生骚扰的情况,希望学校严肃处理。可是,女生在举报后等待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结果,所以女生说出了文章开头的那一段话,既有对学校的失望,又有对学校的希望。

相信上海外国语大学最终会给出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男教师也肯定会要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买单,但女生并不是胜利的,她所遭受的影响也是客观存在。

这件事再一次证明了,师生恋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玩火,已婚是欺骗,单身是冒风险,最好的办法是保持简单的师生关系,不要试图逾越师生关系的红线,有些浪漫并非人人可得。

版面编辑:朱书婉

责任编辑: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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