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诊疗方案”回应8大关键疑问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

来源:封面新闻 2020年01月23日 15:27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月23日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以下简称《诊疗方案》)。

记者注意到,《诊疗方案》披露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最新传播态势和特点,也回应了公众关注的诸多焦点问题。

疑问1:无武汉旅行史是否会感染?会!

根据国家卫健委1月23日公布的数据,截至22日24时,收到25个省(区、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571例,其中重症95例,死亡17例(均来自湖北)。

《诊疗方案》指出,2019年12月以来,武汉部分医院发现多例有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截至目前搜集到的病例,显示无华南市场暴露史病例在增加,并出现了聚集性病例和无武汉旅行史的确诊病例,而且在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现了来自武汉的无明确市场暴露史的确诊病例。

疑问2:潜伏期多长?14天!

《诊疗方案》指出,疑似病例的确定标准其中之一为“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记者注意到,在国家卫健委日前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中也明确“疾病的潜伏期最长约为14天,病例存在人传人情况。”

疑问3:目前是否有“有效抗病毒药物”?尚无!

《诊疗方案》指出,鉴于对病毒来源、感染后排毒时间、发病机制等还不明确,为更好控制此次疫情,减少和降低疾病在国内和出境传播几率,进一步加强对病例的早期发现、隔离和治疗,最大可能的减少医院感染发生,是当前控制传染源、降低发病率的关键,提高救治能力,同时最大可能减少医院感染发生,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二版)》进行了修订。

新方案再次表示,目前尚无有效抗病毒药物。

疑问4:临床表现到底如何?危重患者甚至无明显发热

根据《诊疗方案》,此次疫情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约半数患者多在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

该方案还提到,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多在1周后恢复。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疑问5:怎样算危重病例?三种情况有其一!

《诊疗方案》指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即为危重病例:

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出现休克;

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疑问6:疑似病例如何确定?须同时符合两条!

根据《诊疗方案》,疑似病例须同时符合以下2条:

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

根据方案,疑似及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和防护条件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收治同一病室。危重症病例应尽早收入ICU。

疑问7:如何发现和排除疑似病例?流程已明确!

《诊疗方案》“病例的发现与报告”一节中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隔离治疗,并报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辖区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区(县)有关专家会诊,如不能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病毒性肺炎,应及时采集标本进行病原检测。

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为: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疑问8:是否有中药方?已推荐!

《诊疗方案》表示,本病属中医疫病范畴,病因为感受疫戾之气,病位在肺,基本病机特点为“湿、热、毒、瘀”,各地可根据病情、气候特点及不同体质等辨证论治。并同时明确,该方案不可用于预防。

记者注意到,该方案提到了麻杏薏甘汤、升降散、达原饮、麻杏石甘汤、银翘散,宣白承气汤、黄连解毒汤、解毒活血汤、四逆加人参汤、安宫牛黄丸、紫雪散等针对性药方。

编辑:祝金萍

责任编辑:赵雨蕊

值班主任:雷启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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