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度时评丨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元 罚得狠不如罚得准

2022年08月29日 16:22

陕西榆林的一个小商贩,卖了5斤芹菜之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6.6万元。如果不是权威媒体报道,很多人都不敢相信这件事情是真的。这个小商贩罗某,开了一家蔬菜店,去年10月,他从当地蔬菜批发市场购进了7斤芹菜,其中2斤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带走做了抽验检查,剩下的五斤呢,他就以四元一斤的价格出售了。也就是说他一共就卖了20块钱,如果扣掉进货的成本,可能也就赚了十来块钱。但是在监管部门拿走芹菜一个月之后,晴天霹雳来了。抽检结果是,芹菜不合格。这个时候,市场监管部门才找他要这批芹菜的进货单,同时还要求他告知,这批芹菜究竟卖给了谁。

可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进货单早就找不到了,买芹菜的人,更是不可能还给摊主留下什么联系方式,于是,市场监管部门就开具了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主要事实是:

1、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

2、罗某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3、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

基于以上理由,给予6.6万元的罚款。涉案金额20元,罚款高达6.6万元!被罚的小商贩罗某哀叹:这得卖掉几吨蔬菜,才能赚回这被罚的6.6万元啊!而这个案例,正是近日国务院督导组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上接到的群众反映。督察组对此调查走访后发现,这一举报是真的,并且,还不是孤例。国务院督查组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而他们的案值,都只有几十或几百元!依法行政当然应该,但这件事具体的处理过程却让人感到疑惑,且不说要提供买菜人的信息是强人所难,也不说为啥抽检结果要一个月才能出。

光说这罚款金额,就实在是高得超出了想象。《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进货单找不到了,卖菜时没留对方联系方式,按照常理来讲,这算不上什么情节恶劣吧。也没证据说这批芹菜把人吃出了什么问题,应该也没有对社会造成多大危害。那这六万六的金额,到底是详细评估的结果还是任性而为的表现呢?罚款是行政执法的手段,目的是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为小微主体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可这样的罚款“大刀”随意一挥,有可能就直接断了商户的生计,也让其他商户闻之色变,说不定就破坏了当地的市场秩序。

国务院督查组成员在接受采访时说,执法不能只要力度不讲温度。换句话说,罚得狠谁都会,但要罚得准,却需要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准确把握的智慧。再强调一遍,罚款是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本末倒置。

文字:杨姗姗

视频:王嘉雯

主播:张晖

版面编辑:何佳昕

责任编辑:雷启枝

相关新闻

评论

0 条评论 手机发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