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 锦江法院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近日,锦江法院审结一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解除合同。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签订《直营店合作协议》,约定基于产品和技术的视力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直营店合作;原则上,王某不得在以张某店面为中心,方圆3公里以内的区域内授予同一性质的其他店面进行经营活动。2019年王某在该区域内授予同一性质的其他案外人加盟。张某认为王某违反协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按协议约定,原告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以直营店为中心方圆3公里以内,该区域内被告不再授权其他店进行经营活动。该区域边界地带是否属同一商圈或商圈间有无竞争关系由原、被告双方讨论。原告提供百度地图显示,原告特许经营区域,与案外人特许经营区域存在重合部分,被告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就特许经营区域边界地带经过讨论,故法院认定被告在许可原告的特许经营区域内授权他人进行特许经营活动,违反协议约定,支持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法官说法:在与特许人签订加盟合同时,投资经营者应当注意区域内保护中的店面,不仅包括加盟店,还包括直营店或联营店等,以防止签订加盟合同后,特许人利用合同漏洞在区域保护范围内开店或授权他人开店。当投资经营者发现特许企业有违反“区域保护”约定时,应及时取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特许企业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

原告李某与被告某餐饮公司签订加盟某火锅店的特许经营合同。后李某因母亲生病需日夜看护,以无暇开店为由要求解除双方合同,诉至法院。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该规定赋予了被特许人单方解约权,即使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被特许人也依法享有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院认为李某在合同签订后、实际开店之前,向该餐饮公司提出了要求解除合同的主张,李某并未实际使用该公司的经营项目,该公司亦尚未实际向李某提供过培训及开业指导,李某享有《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合理期限内单方解约权,李某起诉要求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应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与普通合同不同,特许经营合同赋予被特许人一定期限内的单方解除权,即使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被特许人的单方解除权,被特许人也依法享有合理期限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法规给予被特许人一定时间的“冷静期”,只要在合理期限内,即合同还未实际履行前,则被特许人依法享有合同的单方解除权。

被告某网络信息咨询工作室未经作者许可,利用自己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向公众提供《后宫•如懿传》的在线阅读服务。原告《后宫•如懿传》作者认为被告侵害了其著作权,遂诉至法院。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向公众提供与著作权人的作品一致的内容,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作品,侵害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该案充分考虑侵权人的主观恶意、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因素,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确定赔偿数额为45000元。
法官说法: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络媒体上使用新闻作品,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信息,侵害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时,要充分考虑其经营规模、影响力,涉案作品的传播范围,以及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锦江法院审结一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害原告的著作权,根据侵权行为性质、主观恶意、作品类型、作品及作者知名度、市场销售情况、影响范围、抄袭程度综合考虑,确定较高的赔偿金额,以落实加大赔偿力度、提高侵权代价的知识产权赔偿制度。
赵某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在百度贴吧发表了五篇与某知名演员相关的文章。某出版社于2018年出版发行作者为梁某的相关书籍,共计21.1万字。赵某发现,该书的20多页内容共计6500余字与其所发表的文章相同或相似,遂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所著书籍中与赵某文章中的相关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部分不具有独创性。虽然该部分在该书中仅占3%,但已构成抄袭,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该出版社在出版过程中未尽到合理注意和审查义务,侵犯了赵某的著作权,依法应当与该书作者承担共同侵权责任。因赵某的实际损失与该出版社的侵权获利数额均不能确定,综合考虑作品类型、作品及作者知名度、市场销售情况、影响范围、侵权性质、抄袭程度、主观过错以及赵某制止侵权行为支付公证费、律师费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为30 000元。
法官说法: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作品在互联网上分享和发表,涉及网络作品的抄袭情况时有发生,其中关于“维权举证难、侵权成本低”的问题也屡屡成为热点话题。本案在被诉作品抄袭字数不多、所占比例不大的情况下,确定了较高的赔偿金额,通过让侵权者付出较大代价,充分发挥司法对于净化和优化创作环境、抵制和打击抄袭行为的规范引导作用,体现了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审判理念。
文:李蕾
责任编辑: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