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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3月底!别忘了这项补贴

来源:看度新闻 2023年03月13日 21:00

3月13日,记者从市城管委获悉,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经济加快恢复、稳定向好,去年10月,根据《成都市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加快经济恢复的政策措施》,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了《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经困全额补贴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细则》

按照实施细则,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视为按规定正常缴纳,享受全额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成都市域内按规定正常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列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合社) 及其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市场主体

缓缴政策

尚未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要求,“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享受缓缴政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视为按规定正常缴纳,享受全额补贴政策。

办理期限

各区(市)县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按规定正常缴纳2022年第四季度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市场主体的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资料来源:成都城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