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关键性原材料与样品不一致 成都一钢化玻璃公司被罚5万元
建筑(安全)中空玻璃是国家要求须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方可生产销售的产品,在“春雷行动2023”中,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7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进行生产销售。
在对成都某钢化玻璃有限公司3C强制认证产品生产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钢化夹层玻璃生产现场正在使用的关键原材料化学胶水与其CCC认证检测报告上样品关键原材料制造商不一致。此外,中空玻璃生产现场正在使用的关键原材料丁基胶、硅酮胶及干燥剂,也与其CCC认证检测报告上样品关键原材料制造商不一致。
即便“偷梁换柱”,该公司仍在“中空玻璃”“钢化夹层玻璃”产品成品上张贴、标注有CCC强制认证标志。
调查期间,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关键原材料进货、使用记录、生产记录及销售台账进行逐一核查,并通过查询比对国家市场监管局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相关信息。“我们调查后发现,这家公司管理较为混乱随意,并未严格按照产品认证规则要求进行生产,在未按要求进行型式试验的情况下随意使用关键原材料并擅自出厂销售。”
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但由于该公司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违法行为不足3个月、涉案产品数量较少,郫都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对该公司给予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26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