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孙卓被拐案今天开庭 严惩人贩是共同心愿
今天,孙海洋儿子被拐案在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07年,孙海洋5岁的儿子孙卓被人贩子拐走,寻亲14年后,2021年,孙海洋终于通过DNA比对找到儿子。2022年,检方开具量刑建议书,建议分别处以两名人贩子五年和两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孙海洋认为量刑过轻,这次庭审前,他更换了律师团队,表示自己将向人贩子吴飞龙提出580万的民事赔偿。
寻亲14年,孙海洋一家受的苦,很多媒体都已经报道过,但事非亲历根本不可能感同身受。这次庭审,孙海洋甚至不敢让妻子到庭参加,他怕妻子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他说自己以前只想打死人贩子,这几年才想通了,希望通过法律来讨回公道。孙海洋希望的是,孩子被拐了多少年,人贩子就应该判多少年。但有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这两个人贩子,如果认定为拐骗,那么能够达到的顶格判刑,也就是五年。因为对于人贩子,法律有两个规定,一个是拐骗罪,一个是拐卖罪。这两个罪的量刑标准是不一样的,拐卖罪,一般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性质恶劣,可以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拐骗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到孙海洋这个案子,警方没有查到人贩子存在拐卖的罪行,所以,检方只能按照拐骗罪量刑。
但孙海洋认为,虽然法律上根据情节将“拐骗”和“拐卖”区分开来,但这十四年来,他和家庭承受的痛苦,并没有因为人贩子卖或不卖,有什么不同。这样的罪名和量刑标准,对他们是不公平的。而对嫌犯提出580万元的民事赔偿申请,孙海洋自己也知道对方赔不起,而且再多的钱也弥补不了人贩子造成的伤害。之所以索赔这么多的钱,目的就是要严罚人贩子,让他下辈子都有还不完的债。
是啊,人贩子拐孩子,就像在用钝刀杀人,一刀一刀割去父母的健康、快乐、希望、念想。而和很多孩子被拐的父母相比,孙海洋还算幸运的,更多的被拐家庭至今还在黑暗中苦苦寻找。 所以不管是讨论“买卖同罪”也好,还是讨论将拐骗拐卖统一成拐带儿童罪也好,大家都有一个朴素的心愿,那就是通过法律,来对人贩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有时候,法治的进步就是由个案来推动的,当孙海洋一家遭受的痛苦已经无法被弥补时,我们希望更多的家庭能在法律上得到更好的保护,让骨肉分离的人间悲剧不再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