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丨孙卓、符建涛被拐案新补充3万元转账记录 或将出现突破性证据
4月7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龙犯拐骗儿童罪、吴某光犯包庇罪一案。被害人的父母对被告人吴某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依法进行了一并审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某、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收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作假证包庇吴某龙,称符某某是吴某龙的孩子。公诉机关提请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吴某龙的刑事责任,以包庇罪追究吴某光的刑事责任。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拐孩子孙卓父亲孙海洋
为了此次庭审,2023年3月底,孙海洋及其家人委托了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标总所和青岛分所的9人律师团队对此案件进行研究讨论、制定诉讼策略。在庭审中,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的孙文学、姚克枫和北京仁知律师事务所的刘乃嘉三位律师作为受害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了本次庭审。
庭审结束后,看度新闻记者采访到了孙卓父亲孙海洋及三位代理律师。
主犯庭审现场翘二郎腿 态度嚣张
“我是第一次看到主犯。”孙海洋告诉记者,吴某龙在庭审现场翘着二郎腿,态度嚣张,毫无悔过态度,多以“不记得”“不清楚”来回答相关提问,以回避问题,这让自己及被众多拐儿童家人感到失望和愤怒,希望判处其死刑。
2007年,4岁的孙卓在深圳白石洲自家包子铺门口被拐走,同年符建涛的母亲彭冬英发现4岁的儿子失踪后便报警寻子。2021年12月,孙卓和符建涛被成功寻回。据起诉书披露,主犯吴某龙于1975年1月出生,吴某光于1978年出生,两人均为初中文化,祖籍均是山东省阳谷县。另据孙海洋介绍,吴某光是吴某龙的侄子。孙海洋代理律师刘乃嘉告诉记者,在庭审现场,吴某龙上场的第一句话和最后一句话都是“这事就是我一个人干的,跟吴某光没有关系。”意图将所有罪责揽在自己身上。
律师:基于现有证据 完全能构成拐卖罪
姚克枫律师告诉记者,检察院以拐骗儿童罪提起公诉。律师团对此提出抗辩,认为吴某龙、吴某光为拐卖儿童罪,因此在这一点上存在争议。目前,检察院也在积极进行取证,不排除有第二次开庭。律师认为,基于现有证据可以定义为拐卖儿童罪,一点是吴某龙后续存在借款行为,另一点是吴某龙家族有较强的传宗接代观念,因此其中掺杂了家族利益和人情债因素,律师认为人情债也是一种债务、一种兑价,所以也构成拐卖罪。目前极有可能有新的证据完善补充,所以法院不太可能立即宣判,也给了各方一个月的时间搜集补充证据。
北京国标律师事务律师姚克枫
3万元转账记录 或将出现新的关键性突破性证据
采访中,北京国标(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文学称,关键性的证据还是存在。4月4日,公诉机关补充了吴某龙的二哥给吴某龙的妻子转账3万元记录的证据,这是之前没有的。目前,吴某龙的手机还在破译中,大概4天左右,可能会有更多证据出现。据孙文学介绍,吴某龙在现场一直比较排斥侦查机关和律师询问其本人的手机密码,过程比较警觉,因此孙律师认为越是警觉,越有可能存在问题。另外,侦查机关正在调取吴某龙的银行流水,案件发生在14年前,所以调取银行流水还需要更多时间,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应该还需要近半个月的时间。“相信在调查出相关证据后,拐卖儿童罪基本能板上钉钉,到那个时候一定能给一个令所有有想法拐卖儿童的人以震慑的刑期。”孙文学告诉记者。
北京国标(青岛)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文学
“拐卖”“拐骗” 一字之差 判刑结果相差千里
起诉书中,检方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对主犯吴某龙提起公诉。检方此前作出的量刑建议书写道:吴某龙拐骗两个儿童,性质恶劣,建议对其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对于这一量刑结果,孙海洋表示无法接受。
此前,主犯吴某龙一直否认拐骗孙卓,只承认拐骗了符建涛,但在此次庭审现场,吴某龙首次承认拐骗孙卓。对于这一重大转变,知情人士分析极有可能是因为吴某龙看到了检方以拐骗罪起诉他,他清楚“拐骗”与“拐卖”量刑区别,也判断目前检方没有他拐卖的实质性证据,因此选择了当庭承认拐骗孙卓。
姚克枫律师介绍到,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虽只一字之差,但两者所适应的刑期却是天差地别。拐骗儿童罪最高刑期为5年,拐卖儿童罪最高可执行死刑,就此案件来说,只判5年和孙海洋家庭14年的分离是不相适应的,起不到震慑和惩罚作用。同时律师认为拐卖儿童罪定罪并不科学,大家随后也会集合各方面力量,呼吁大家一同参加,共同推动拐卖儿童罪名更科学化,甚至能够与拐骗儿童罪合并,真正达到刑罚和行为相适应。
对于拐卖罪情节判罚与交易金额的关系,孙文学律师告诉记者,以营利为目的的拐卖儿童,不会因为交易金额的多少来区分是否为拐卖儿童,一旦存在交易买卖行为就是拐卖儿童。
580万民事赔偿 远不足以弥补带来的伤害
此前,孙海洋公开表示向嫌疑人提出580万元民事赔偿,主要包括三项内容,第一项主要针对孙海洋寻亲过程的直接损失,第二项是针对这14年寻亲的误工费,第三项是受害家人遭受的精神损失赔偿费。而对于这一数额的赔偿,律师表示更多的要将受害者的观点和想法展示出来,在刘乃嘉律师看来这580万远远不足以弥补对这个家庭的损害。无论被告最终能否赔偿580万元,这些伤害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标价。
北京仁知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乃嘉
吴某龙、吴某光二人的毫无悔罪态度令孙海洋感到愤怒,面对嚣张的二人和法庭外众多仍在寻找孩子的家长们,孙海洋顿时崩溃流泪,也让他认识到,这条路还很长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