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谎称吃槟榔 交警一查竟是醉驾
“驾驶员你好,请呼气…”、“ 驾驶员请熄火下车,麻烦你配合做酒精呼气测试。”“警官,我真没有喝酒,我真的没有喝酒,我就只是吃了一颗槟榔。”
5月7日0时45分,王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A4XXX2小型汽车行驶至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牧华路三段辅路锦江斜拉桥东侧桥下时,成都交警七分局执勤警力发现该车辆行驶缓慢,便将其拦下并依法进行检查。经初步排查,王某某可能存在酒驾的嫌疑,执勤民警将其带下车并要求王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但王某某表示自己只是吃了一颗槟榔,没有喝酒,边说边将手放进裤子包里,拿出一颗槟榔,民警见状立即对其进行制止。
经民警再次询问后,王某某表示自己在当天下午18时左右喝了酒,酒后打车回家,后又因朋友邀约加之时间较晚已到凌晨,心想不会有交警,王某某便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经民警现场对王某某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96mg/100ml,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将王某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并对血样进行血液乙醇浓度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当晚的酒驾查处行动中,另外一名司机的说法更加啼笑皆非。5月7日凌晨,谢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川A0 XXXW小型汽车行驶至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牧华路三段辅路锦江斜拉桥东侧桥下时,被交警七分局执勤民警挡获。当执勤民警对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突然,驾驶员借口要上厕所,并趁民警不备之时,准备开跑。见状,七分局民辅警立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控制,驾驶员狡辩:“警官,我下车只是上个厕所,我没有跑,我没喝酒!” 最终,经对谢某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03mg/100ml,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将谢某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并对血样进行血液乙醇浓度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成都交警温馨提示:酒驾的危害,“成本”到底有多高相信大家都十分清楚,请各位广大驾驶员自觉遵规守法,安全文明出行,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风里雨里成都交警在路上等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