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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有线索立即举报

来源: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 2023年11月07日 16:20

11月6日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邓旭东、何姝颖

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截止目前

该案执行标的本息

已超34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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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提供的财产线索

使申请执行人债权

得以全部或部分兑现的

给予举报人实际到位金额

20%的奖励

欢迎提供相关财产线索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本院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邓旭东,男,1969年4月13日出生,住成都市天府新区中太路西段1号附800号,公民身份号码510102196904135713。

被执行人:何姝颖,女,1982年1月20日出生,住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969号6栋2单元2楼3号,公民身份号码511325198201200027。

【执行案号】

(2023)川0192执88号

【执行依据】

(2022)川01民终6070号民事判决书

【未履行金额】

本金3470000元,案件受理费17280元,保全费5000元,迟延履行金等。

凡是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兑现的,给予举报人实际到位金额百分之二十的奖励。

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的(被执行人已被本院发现但尚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财产线索范围;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对第一顺位的举报人发放奖励),本院将依法发放悬赏金。

※说明:本院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依法严格保密。

举报期限:本公告作出之日起一年。若本案于2024年11月6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联系方式:

电话:028-62292060,17808189547(杨法官)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1001号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