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快2024年了还有人共情强奸犯?女孩呼救的声音不能“假装”听不见
2023年马上都要过完了,居然还有人共情强奸犯!这属实是我没想到的。
任何情况下,只要违背女方意志,就构成强奸。所以,山西大同的这起订婚强奸案,有什么好争论的呢?法院判决、审理过程、证言证据、法律依据,就在网上摆着,但凡稍微看一眼也不至于得出什么“礼崩乐坏”“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结论!
这起案件,网上有细节:订婚宴的第二天,席某某就不顾女方拒绝,强行与对方发生了关系,女方事后情绪崩溃,用火点燃了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她还跑出房间大喊救命,结果又被席某强行拖回了案发房间,而她的手机,早就被席某某抢走。当晚拿回手机后,女方就报了警,并非席某某母亲所说的四天之后。警方赶到现场后,检查出女方身上多处淤青。
刚才的一系列描述,难道还不算强奸?还是说有人仍然认为,只要订了婚,拿了彩礼,就可以为所欲为?那么敢问一下,下一步,这些人是不是就该去共情那些家暴犯了?
这起案件,法官没判错!可女孩的悲剧并没有终结。这件事开始向着更离谱的方向发展。审理这起案件的审判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事发后被害人亲属为了与被告人亲属积极沟通,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同时表示为了减轻被告人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翻译”过来就是:本来要卖贵一点儿,但现在包装坏了,所以打个折。
这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啊,挺“门当户对”的,无论是席某某,还是女方父母,从头到尾,都没人把这个女孩当成一个人,而是一件可以买卖的商品。
这样的想法,居然还真在网上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有人说她是钱没给够才报的警,玩的就是“仙人跳”产业链,还有人同情席某某,说他唯一的错误就是被套了话,为了安慰女方承认了自己强奸的事实。在整起案件中,唯一来自于被害人的声音,是她逃出房间后发出的那声呼救,这个声音,我们这些旁观者不能与那个强奸犯一样,“假装”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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