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高校干部酒后打死妻子 家庭的极端不幸如何避免?
今天凌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通报了一起发生在十多天之前的案件,称2023年12月16日晚,一男子酒后殴打妻子致死。案发当日,该男子已被刑拘。现已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起通报中没有提到的是,这名男子是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干部唐某某。根据死者王某某家属发布在网络上的信息,案发当晚,唐某某醉酒后回家殴打妻子,邻居报警后,警方赶到现场控制了唐某某,并把王某某送到医院,但由于伤势过重,王某某最终死亡。在视频中,王某某的母亲表示,平时女儿为了家庭省吃俭用,如今孩子已经13岁了,不想却落到这个结果。祖孙两人,一个失去了女儿,一个失去了母亲,这一老一少,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呢。
家暴这个话题,我们已经说了很多次了,虽然将妻子活活打死,已经远远超出了家庭和暴力这两个词语的解释范畴,但因为它发生在夫妻之间,恐怕还是只能暂时用这个词来代替。倒也不是为了凶手洗地,因为按照人之常情,加诸于亲人身上的暴力,更加难以原谅。然而,这样的悲剧,每年我们都能看到好几起。
家是一个提供保护、支持、温暖的地方,家庭和暴力,本该是天然对立的,可当这两个词组合在一起之后,保护的对象却成了施暴者,故意伤害被掩盖成了家务事,除非闹出人命,否则清官难断,旁人莫管。即便我们没有任何一种制度能够保证幸福,但至少应该有制度来避免极端的不幸。毕竟,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位,当家门关上后,人们彼此如何相待,多少决定了这个社会的本来面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