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情侣“走光”索赔十倍房费引争议 依法维权绝不是“矫情”
一对情侣,赤身裸体,在酒店房间里,忽然,门被保洁阿姨给打开了。你说这场面,真是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至于为什么没有敲门,这位阿姨究竟又看到了多少,双方各执一词。保洁阿姨说,当时已经是下午5点40了,已经过了退房时间,所以她以为房间里面没人,而且门只开了一条缝,她就发现里面有人,于是立即道歉并且离开,其实什么也没看见。不过住客黄先生说,当天他曾多次和酒店确认,将退房时间延长到下午6点,结果才5点过,门就被突然打开,大概开了90度左右,而自己和女友完全没穿任何衣服,之后女友情绪一直非常低落。因此他向酒店提出赔偿10倍房费的要求,但是遭到了拒绝。
酒店有过错,这是肯定的,既然已经答应了客人延迟退房,那么就应该告知保洁人员,将打扫的时间延后。此外,先敲门再开门,这是服务行业的基本常识,否则不仅违背职业道德,还有可能触及法律,入住的酒店房间被他人打开,不仅侵犯了客人隐私,同时也证明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至于索赔十倍房费是不是太过分了,我觉得这个要分人、分情况。有人把自己的隐私看得特别重,有人呢,也许就没那么在意,而且,如果当时这对情侣身上穿了衣服,只是在房间内聊天或者收拾东西,恐怕他们也不会提出这样的索赔要求。
有网友说,保洁阿姨又不是故意的,她一个月才挣多少钱啊,何必非要得理不饶人。这就有点属于道德绑架了,故意把住客和保洁阿姨放到了对立面。顾客入住酒店,保障隐私和安全是最基本的要求,保洁阿姨不敲门,说明酒店培训不到位,这是酒店的责任。如果顾客索赔之后,酒店又让保洁阿姨承担责任,出现明显不合理的处罚,那么就违反了劳动法。保洁阿姨同样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现代社会讲究的应该是法律而不是人情,任何时候,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利都不应该被视为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