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出境、酒驾、快递…3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中泰互免签证、酒驾最新标准出炉、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递放驿站最高罚3万元……3月即将到来,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关乎你我的生活。
全国篇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将快递放驿站,最高罚3万元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十四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酒驾新标准出炉
酒驾最新检验标准发布,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最新酒驾标准将将饮酒驾驶的上限从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
中泰互免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代表在泰国曼谷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泰王国政府关于互免持普通护照人员签证协定》,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届时,中方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人员和泰方持普通护照人员,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入境对方国家从事工作、学习、新闻报道、定居等须事先批准的活动以及拟在对方国家停留超过30日的,须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
医药领域行贿最高或判无期徒刑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二),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调整的主要包括:修改调整1个罪名,即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进一步修改完善行贿犯罪规定,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增加了对行贿罪从重处罚的7种情形,包括药品、医疗等领域的行贿。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等。
谎报、瞒报安全事故最高罚款千万
应急管理部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事故发生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范围,对人员“上一年年收入”做出明确的规定,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事故做出明确的界定。对罚款的适用,区分不同的情形做出处罚机构、金额的规定——
事故发生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造成15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7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7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6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西安、青岛可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
近日,国务院批准增加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为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3月6日起,在西安市、青岛市为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西安市、青岛市户籍居民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西安市、青岛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或设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自行选择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或者“团队旅游签注”,免予提交申请事由材料。
徇私舞弊低价出售公司、企业资产将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自3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二)》),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如下修改: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刑法修正案(十二)》第三条)的罪名由“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修改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明确电子发票的定义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强调“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的法律效力相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明确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量存储发票数据,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非法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发票数据等。
五部门进一步明确二手车出口有关要求
商务部等5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该公告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确,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需满足下列条件:生产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出口本企业生产产品;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流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及二手车展示、销售场所,具有汽车销售或贸易经验;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能力,雇佣至少3名鉴定评估专业人员;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
地方篇
成渝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年限互认
《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将于3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参保人在重庆及成都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就可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地方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成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确定一地办理医保退休认定并在此地享受退休后职工医保待遇,其医保关系同步确定至该地,不受是否在该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该地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后参保地的限制。
四川:农村自建房不得擅自加层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了《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农村住房使用安全责任人,即农村住房所有权人,应当履行主体责任,不得擅自加层、擅自变动住房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实施其他危害农村住房安全的行为。农村住房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确需转为经营用途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
重庆:公众场所10年以上电梯须安全评估
《重庆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11月27日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办法》提出,明确重点监督检查的电梯范围。将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使用年限超15年的电梯、故障频率较高或者投诉举报较多的电梯等纳入重点检查范围。明确公众聚集场所10年以上或者其他场所15年以上的电梯必须进行安全评估。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20%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明确自2024年3月1日起,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24%调整为20%。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济南:公共停车场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济南市停车条例》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重要交通枢纽的配建停车场应给予车辆不少于15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其他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应给予车辆不少于30分钟的免费停放时间。同时,明确了残疾人免交停车费的情形。
成都:3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变!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调整主要涉及租房提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跨城市购房提取,该《通知》将于3月1日生效。
《通知》明确,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调整为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缴存人在重庆市、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新经纬、上游新闻、四川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