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成都“电马儿”注意!6月1日起这些行为要遭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实施。《条例》再次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其中不戴头盔、逆行的驾驶人将面临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5月24日,成都交警在街头对部分未规范佩戴头盔的电瓶车车主进行了劝导。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三分局车管科副科长吴晓乔向看度新闻记者介绍,“《条例》的修订是为了推动非机动车规范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条例》为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要求,明确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搭载人员应当在座位上正向骑坐。同时,条例中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实施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条例》实施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将面临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将面临警告或者5元以上3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安全提示:相关研究表明,在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致死的人数占死亡总数的75%以上,而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降低72%的头部损伤风险和39%的致死风险。头盔对于骑行者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过程中,道路交通状况随时发生变化,所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时刻保持注意力,而骑车时使用手机,会严重分散注意力,使得驾驶人反应缓慢,影响道路通勤率和畅通程度,甚至造成严重的车祸或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