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 男子卧铺脱衣面对女乘客裸睡被拘 隐私服务应跟上社会发展
昨天,安徽蚌埠铁路公安发布了一则有点辣眼睛的警情通报,通报称:“6月15日0时许,一名42岁的男性旅客吕某某,饮酒后在T35次列车软卧车厢裸露身体躺在铺位上,同房间一名女性旅客发现后报警,列车乘警及时到场处置。吕某某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铁路公安机关已对其处行政拘留5日。”
为他叫冤的少部分人可能是漏掉了一个细节,虽然警方在通报里的表述是“裸露身体”,但根据报案人郭女士的说法,这名男子当时是一丝不挂,而且不盖被子,直接面对着郭女士,还不时弄出一些声音来。这跟天气热或者不拘小节,扯不上半毛关系,妥妥地就是耍流氓。也别拿性别说事儿,因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凡是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均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个规定可没提性别,男女互换,结果一样。
很多网友看完这一报道,都十分同情郭女士的遭遇,纷纷给12306留言,希望购票时可以实行男女分车厢。个人觉得这个建议挺好。如今,高铁动车已经成为很多人出门首选的交通工具,庞大的客流量,难免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郭女士遇到的当然属于极端情况,但其他的尴尬状况也数不胜数。很多人都不习惯睡觉的时候跟陌生异性同处一室,因为睡觉,必然就要脱衣服穿衣服,这不是什么小仙女的玻璃心,而是乘客的正当需求。
如果能在购票这一环节增加一个性别选项,供有需求的旅客自行选择,完全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实在不行,至少可以先给卧铺加装一个帘子,成本不高,使用灵活、还能重复使用。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人们对公共设施、公共交通的要求也会随之提高,如果只是听取意见,却从来不做出任何改变,那征求意见的意义又何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