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者罚款100!@驾驶人 注意!遇红灯要刹住,越线停车也不行
近来,“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中,成都交警通过电子监控设备严查“越线停车”违法行为,全力消除易肇事肇祸风险,维护道路交通安全。8月24日,成都交警公布了几起“越线停车”违法案例,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遇红灯必须刹住,越线停车也不行!
川AFD7137
违法时间:2024-8-14
违法地点:清波路与蜀鑫路交叉路口
川AA68773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北大街与东马道街交叉路口
川A1735K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中环路双荆路段与沙荆路交叉路口
川BB88495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中环路武阳大道段与董家湾南路交叉路口
川ADR1781
违法时间:2024-8-13
违法地点:百草路与天宇路交叉路口
交通运输安全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将受到罚款100元的处罚。红灯亮起车已越线,无论是只越线一个车头还是整个车身都超过了停止线,均属于越线停车,将受到相应处罚。
如有驾驶人已经超过停止线,觉得“事已至此”直接将车开走,那么他也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性记6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罚款200元。
如有驾驶人情急之下,选择倒车来逃避处罚,蜀黍提示大家:这种行为非常危险,当车辆越过停止线,其行为就已经被电子警察捕捉,倒回去不仅没有意义,更容易诱发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前车将要负全责!
宁等3分,不抢1秒,开车过程中时刻注意路面情况。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广大驾驶员,要牢记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