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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后,还有谁不戴头盔?这些人被成都交警点名!

来源:看度新闻 2024年08月28日 11:22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自6月1日实施以来,前三个月以宣传劝导为主,加强释法说理,突出教育纠正。9月1日起,将依法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玩手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现在,骑行人员佩戴头盔的越来越多,骑车时玩手机的人,越来越少。

但仍有一小部分骑行人员,无视个人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成都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并对部分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规范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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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杨某

所属社区:老马路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科华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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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王某某

所属社区:长寿苑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长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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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文某

所属社区:太平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6日

违法地点:人民北路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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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刘某某

所属社区:河滨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93号院(龙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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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易某

所属社区:总府路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锦江区蜀都大道总府路(百盛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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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者:蒙某某

所属平台:饿了么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龙潭立交桥下非机动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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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骑乘时,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带头盔≠戴头盔,不系扣=没戴,都是起不到安全保护的。成都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请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戴好头盔,按道行驶,遵守交规,文明出行,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