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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四川省消防条例》出台 特色亮点一文读懂

来源:看度新闻 2024年12月19日 15:01

12月19日,看度新闻记者获悉,新修订的《四川省消防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号公告正式颁布,并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有哪些特色亮点?一起来看。

全方位织牢消防安全责任网

构建多元共治消防工作格局

规定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公益培训和行业协作三个常态化机制,鼓励支持消防公益事业发展,设立消防安全月和安全日(第5-8条);特别是第7条规定的三个常态化机制,是在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中央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对于四川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救援部门和有关行业部门单位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探索取得的有效做法和实践经验进行总结提炼的基础上,提出的专门要求,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

规定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第9条)。规定消防、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促行业、系统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第12-15条)。规定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监督作用,强化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第16-18条)。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消防安全职责,以及个人消防安全义务(第19-21条)。

坚持重点领域火灾防控和保障

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

规定政府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改造并按照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推进智慧消防信息化建设,建立消防安全专家库(第22-25条)。规定文物古建筑、宗教活动场所、小型经营场所、高层民用建筑、共用建筑各主体、大型会议或群众性活动、公共交通工具、电动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公用设施以及“一老一小”等特殊对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第29-32、34-37、42条)。规定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创新拓宽培训渠道,统筹发挥志愿服务队伍作用,提升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和公众自救互救能力(第43-46、55条)。

完善消防救援组织体系建设

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规定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落实业务训练和执勤备勤制度,承担火灾、重大灾害事故等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第47、48、50、51条)。规定推动单位专职消防队和多领域志愿消防队建设,构建多种形式消防组织体系(第49、52条)。规定建立健全消防救援职业荣誉体系,落实优待政策,提升保障水平(第53、54条)。明确救人第一、科学施救应急救援原则,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联动机制,加强救援演练(第56、57条)。规定火灾报警和响应机制,明确救援现场指挥协调和灾后现场保护要求(第58-61条)。

强化消防监督管理效能

压实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规定加强消防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监督检查力度(第62、63条)。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将消防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采取必要联合惩戒措施(第64、65条)。明确火灾事故调查责任主体和权限。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第66、67条)。

条例重点内容,9张海报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