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无证犬公园伤人 养犬人难逃法律责任
看着都疼!可想而知,孩子当时有多恐惧,母亲有多无助,又是一起公园不栓狗绳,几条大黑狗咬伤市民的事儿。根据沸点视频的消息,最近,江西赣州一女子带小孩公园散步被几只大狗撕咬,妈妈已经尽力在保护孩子,躲进了绿化带,但悲剧依然发生了。当事人丈夫说,当时四只狗把老婆小孩往地上扑咬了将近3分钟,根据派出所说的,狗没有饲养证。女子韧带被咬断,身上创口有10多处,身上最大创口甚至可以塞进小孩的一只手,治疗室里孩子哭得撕心裂肺,肋骨和后背有两处较大的撕咬创口,真的让人心疼。
视频中有个骑电瓶车的人,是狗主人聘请的饲养员。当地水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水南街道派出所正在处理此事,今年2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典型案例,其中提到,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条规定表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没有任何的免责事由可以援引、无权抗辩减少或者免除责任。由此,这次被咬伤母女因本次受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全部由养犬人承担。并且,养犬不牵绳导致恶果,属于明显过失。
养犬人士在携带宠物出行时,携上规则、记住安全、扛起责任,为自己和他人的幸福、快乐、祥和履行好义务。一边是养犬快乐,一边是养犬安全,这也是社会治理、法治建设中需要解决的重要内容。大家抨击的并不是养狗本身,而是养狗不牵绳、不文明的行为;这也并非人狗矛盾,而是少数不按规范养狗的人和其他渴望安全、卫生的市民之间的矛盾。这事又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管理的警示,文明养犬的管理整治落到实处,是对人的保护,人和动物才能更好地和谐相处。对于这件事,网友们,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