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擅自投柜、保护用户信息… 5月1日起成都寄递新规来了
4月11日,看度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网了解到,《成都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已公布。
《办法》明确,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寄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过度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有效技术手段保证用户信息安全,对寄件人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数量等信息以及身份证件记载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按照该《办法》,寄递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产品,禁止使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材料包装邮件、快件。鼓励使用经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材料,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车辆。鼓励寄递企业采取措施回收邮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同时,寄递企业在收寄、分拣、安检等场所应当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按邮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求,接入相应信息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应当24小时不间断运转,监控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营业场所交寄、接收、验视、安检、提取区域以及智能快件箱放置区域的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日。
寄递企业未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设备未按规定运行的,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邮件、快件和分拣作业。寄递企业应当保障邮件、快件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
寄件人应当遵守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禁止寄递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止寄递物品,不得将禁止寄递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据了解,2024年全年,成都的快递业务量已达到28.66亿件,同比2023年增长27.24%,在全国快递前50强城市中,成都快递业务量等指标引领我国中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