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又违法!律师谈三河招牌颜色“禁令”:商家可依法维权
近日,河北廊坊三河市商户被要求禁止使用“红蓝黑”三色招牌一事引发社会关注,当地有蜜雪冰城店铺招牌先改绿后改红。据@青蜂侠Bee报道,4月11日,廊坊纪检委相关工作人员称“已前往三河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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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发布的《广告牌匾设计引导》有效力吗?城管部门商户因所谓的“颜色禁令”经营受损能否索赔?4月12日,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兆成接受看度新闻记者采访,就该事件背后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回应。
2024年12月4日,三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布了《三河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下称《导则》)。在《导则》中,列出了广告牌匾设计的负面清单:不允许一店多牌;不允许字体超过纵面宽 2/3,横两侧留边;除国际国内连锁品牌,不允许用红蓝底色或字样……周兆成表示,《导则》属于一般规范性文件,而非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依据《立法法》,这类文件效力层级低,主要用来规范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可不能随便给老百姓设定义务、限制权利。”
当地服务站的《广告牌匾设计引导》,图据人民网
在执行该《导则》时,当地城管把其中的“负面清单”当成了强制命令,私自新增黑色禁令,并且在执行中并未提供书面文件。行政强制措施应由法律设定,行政处罚也应有书面决定,城管的行为明显越权,违反了《行政强制法》和《行政处罚法》。
从合法性角度讲,上位法里并没有给行政机关强制统一招牌颜色的权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只要求招牌美观,而非统一颜色;《广告法》中也未禁止这三种颜色;《行政许可法》更是规定,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不能增设行政许可。因此,三河市要求当地商户更换招牌颜色,变相增设许可,不符合法定程序。
改色后的商家招牌,图据大象新闻
程序上,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要公开征求意见。三河市未召开听证会就推行“颜色禁令”,剥夺了商户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且,该条例只针对本土品牌,国际连锁品牌却能豁免,选择性执法破坏了公平竞争原则。
旧招牌摘下后,新招牌的制作、审批、安装需要花费一定时间。这一“空窗期”对商户而言也是一种消耗。周兆成表示,红色招牌通常更能提高消费者的进店率,三河市强制改色的规定影响了当地商户正常经营。《民法典》规定私人合法财产受保护,行政机关不能随意干涉。因此,当地商户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审查《导则》合法性,也能根据《行政诉讼法》起诉城管部门。要是能证明经济受损,还能按《国家赔偿法》要求赔偿。
周兆成进一步表示,管理城市得兼顾秩序和活力,不能“一刀切”。真想规范招牌颜色,就得走法定程序制定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充分论证,推行时也应遵循比例原则,先以推荐色系等方式柔性引导。若有确需统一招牌颜色的区域,可以政府补贴的方式减轻商户负担。
“三河强制商户换招牌颜色,越权又违法,缺乏上位法依据。”周兆成提出,城市管理不能打着“美观”旗号侵犯公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