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酒醉驾违法犯罪!成都交警曝光3起案例
为全面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品质,努力打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成都交警持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围绕交通安全重点隐患,持续加大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对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做到“严执法、零容忍”。现曝光3起典型案例,旨在警醒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出行。
案例一:
2025年10月23日3时55分许,何某某饮酒后驾驶川A****C小型轿车行驶至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时,被交警五分局民警挡下检查。进行现场检测,何某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进行检验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34.6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何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5年10月30日2时25分,江某某驾驶号牌为川AF****0小型汽车行驶至成都市成华区北三环路四段内侧辅道与东荆路交叉路时,被交警五分局民警挡下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江某某检测结果为59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江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30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案例三:
2025年10月30日00时11分,高某驾驶号牌为川A****3小型轿车行驶至成都市成华区北三环路四段内侧辅道与东荆路交叉路口时,被交警五分局民警挡下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高某检测结果为48mg/100ml。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高某于2019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高某此次酒驾行为,系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高某作出4日拘留,14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成都交警提示:酒驾、醉驾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威胁自身生命安全,更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巨大风险。请务必深刻吸取教训,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法律法规的尊严。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80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