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放置空油桶被罚5万 执法不能只顾“罚单” 还要有公道心
三个空的润滑油桶,放在汽修店门口,一转身的功夫,就可能换来一张五万甚至十万的罚单。这事儿搁谁身上,谁不懵?温州瑞安这位彭先生的遭遇,听着都让人心头一紧。他的汽修厂装修临时把3个空的机油桶挪到了门口,执法人员上门的时候,他赶紧认错,并且表示马上改正,但是对方直接甩出了一句话,你这可是擅自堆放危险废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之规定,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的分类来进行,那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可处10万到100万元的罚款。首先环保执法,我们坚决支持,但具体到彭先生这事儿,味儿不对。因为这罚得“太随意”,像菜市场讨价还价,签字罚5万,不签罚10万。这开口就来的“二选一”,透出的是不是有种权力的傲慢呢?仿佛罚多罚少,全凭我一句话。
另外这罚得有些“不近人情”,缺乏必要的善意。 彭先生不是恶意违法,他可能压根不知道“空桶”在法规里叫“废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他一见执法人员就认错,并表示立刻改正,而且事情也没造成实际污染。在这种情况下,执法的首要目的,是不是只能选择“创收”惩戒,而不是教育纠正?
类似的事情也出现过,但有不同。今年5月,上海的环保执法人员在一次检查当中,发现了某公司有十来个机油空桶与其他的非危险废物混合存放,鉴于该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到了非危险废物当中贮存的行为是初次违法,危险的废物量不足十千克,没有导致危险特性扩散,且立即改正,最终对其做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从中我们老百姓看到了执法温度!它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法律铁面无私,但也鼓励知错就改。执法,是为了让环境更好,而不是把小本经营的个体户一棍子“打死”。
彭先生这样的个体经营者,在我们身边有很多。他们可能不精通专业法规,一个无心之失,就可能面临巨额罚款。执法部门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是不是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普法宣传和事前指导上?比如,提前告知商户哪些行为是“雷区”,该怎么规范存放,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平时“静悄悄”,一出问题就“重拳打来”,这会不会给人一种“养鱼执法”的嫌疑。
好在,当地部门回应说案件还在调查,罚款未定。我们希望,最终的结局能经得起法律和民心的双重拷问。法律的刚性必须维护,但是不是也该兼顾人性的温度和社会的公平。执法者手里握的不应只是冰冷的罚单,更抱有一颗为民着想的“公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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