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安危岂能“挤一挤”?因驾驶员超员、无证驾驶成都一工地被约谈
车辆超员会降低车辆安全性能,超员乘客缺乏安全带等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后果。无证驾驶更是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车辆驾驶人员往往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保障务工人员出行安全,加大对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成都交警持续开展多时段、多点位的整治行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2025年11月3日16时50分许,蒋某某驾驶川B****X的小型普通客车沿泰昌路由国维街向锦轩路方向行驶时,被成都交警三分局执勤民警挡下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存在超员违法行为。
经调查,驾驶员蒋某某存在以下两项违法事实:
一、其机动车驾驶证于2019年12月11日因二次酒驾被吊销,当前系在驾驶证吊销期间无证驾驶机动车。
二、其驾驶的载客汽车存在超过核定人数的交通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蒋某的上述两项违法行为,作出6日拘留,1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交警三分局通过溯源发现,蒋某此次超员搭乘的是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的工人。该工地管理层在日常安全监管中未按规定建立有效的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导致接运的驾驶员无证驾驶和车辆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的产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这种“只使用、不管理”的做法,暴露出工地及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的重大漏洞。

11月12日下午2时,锦江区道安办联合成都交警三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交局等职能部门集中约谈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业负责人及各项目管理人员。会上,成都交警三分局通报该起交通违法的详细情况,播放了锦江区近期发生的超员违法案例警示教育片。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的驾驶员和车辆管理台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完善内部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体系。
下一步,锦江区综合执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上述企业进行处罚。
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运输企业、用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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