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开报废网约车营运?成都交警:罚款+吊销驾照!
近日,成都交警四分局指挥室通过系统预警,发现一辆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正沿青羊区日月大道二段行驶。四分局指挥室立即指令就近警力对该车实施拦截检查。经民警现场初步核查,该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该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性质”,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随后民警依法扣留车辆和驾驶证,并将驾驶人李某某带至分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在明知该机动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情况下,仍抱有侥幸心理,继续驾驶该车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民警对李某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并将该车辆强制报废。
成都交警提醒:
车辆就像人的身体一样,必须定期接受检验;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其刹车、转向、制动等系统性能无法得到保障,如上路行驶将会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必须依法进行报废,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同时,请相关网约车经营平台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网约车辆和驾驶人的审查与监管,保障乘客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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