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二次酒驾...成都交警曝光4起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近日,成都交警曝光4起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员以此为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携手共筑平安出行环境。
案例一:无证+酒驾 触红线被严惩
2025年12月19日00时48分许,蒋某某驾驶号牌为川A****1小型轿车行驶至成都市成华区龙港路时,被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挡下检查。经酒精呼气测试,蒋某某检测结果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现场,蒋某某无法出示其机动车驾驶证,民警调查发现其无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历史记录,系无证驾驶。12月1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蒋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对其处以4日拘留,2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司机酒驾有“前科”“二饮”被拘留
2025年11月27日00时31分,段某某驾驶号牌为川A****D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成都市成华区蜀龙路时,被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挡下检查。经提取血液样本进行检验,段某某血液乙醇浓度为73.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民警调查发现,段某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此次段某某酒驾行为,系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025年12月17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段某某作出9日拘留,19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号牌伪造露马脚 拘留罚款少不了
2025年10月27日22时56分,杜某驾驶号牌为川AB****9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成都城北高速出口时,与车道前方停放的号牌为川A****1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悬挂号牌为“豫H***2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追尾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杜某受伤。经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核查,曹某某所驾驶的“豫H***2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其悬挂号牌信息与系统登记车辆信息不一致,存在涉嫌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后经鉴定,“豫H***2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号牌系伪造的机动车号牌。2025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曹某某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作出8日拘留,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

案例四:屡教不改 多次无证驾驶被严惩
2025年10月18日13时04分,彭某某驾驶号牌为川G****1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成都市成华区龙青路时,与周某驾驶的川AC****8小型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李某某受伤。经成都交警五分局民警核查,彭某某无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历史记录,且于2019年、2024年两次实施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025年10月18日被民警挡获时,彭某某系再次实施了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2025年12月22日,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彭某某作出11日拘留,1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成都交警郑重提示:酒驾、无证驾驶、伪造号牌等行为不仅会面临拘留、罚款等法律严惩,也为自己和他人埋下交通安全隐患,诱发交通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平安,成都交警将持续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希望广大驾驶员把安全放在首位,自觉守法出行,共同守护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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